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

2022-04-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和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政策、丰富老年人赛事活动、扩大老年人场地设施供给、健全老年人体育组织、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持续推动老年人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老龄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老年人体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老年人体育工作是我国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站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高度,将老年人体育工作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新时代老龄工作和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掌握新情况、适应新趋势,发挥体育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大力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维护和保障老年人体育健身权益。

  

  二、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标准规范,积极创造条件为老年人健身提供更多场地设施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等关于公共体育设施的要求,为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休闲活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认真执行《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及《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支持更多的体育场馆向老年人健身提供服务。切实推行《老年人室内健身场所要求》(T/CSGF009-2020),用标准引领推动老年人健身场所建设。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等场地设施时,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拓展老年人健身活动空间,提供更适合老年人特点和需求的健身场所。为老年人使用场地设施和器材提供必要帮扶,解决老年人运用体育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三、丰富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休闲运动

  继续开展新年登高、全民健身日、“行走大运河”全民健身健步走、重阳健身联动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老年健身赛事、社区运动会等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设置适合老年人参与、受老年人欢迎的体育项目和健身休闲活动,突出展示性、娱乐性、趣味性和多样性。推广老年人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健身跑、健步走、太极拳、武术、健身气功、健身操舞、广场舞、柔力球、门球、气排球、乒乓球、棋牌和具有民族、民间传统特色的项目等,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健身需求。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组织和社区健身俱乐部等群众身边组织的作用,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打造各具特色的老年人品牌健身活动,为老年人进行比赛、表演、交流提供机会,丰富老年人文化体育生活。

  

  四、健全老年人体育组织,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研究和指导

  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组织“桥梁纽带、得力助手”的协调服务职能,引导、支持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助力其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依法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行政村普遍建有老年人健身站点和体育健身团队,打造一批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进一步推动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尽责、协会组织、社会支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人体育工作格局。开展老年人体医、体养融合的研究与探索,为老年人提供体质测定、慢性病防治、运动营养等方面的服务。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做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支持针对老年人科学健身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宣传,大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不断提高老年人体育健身意识,加强对老年人科学健身技能、方式、方法的指导,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五、统筹推进老年人体育工作,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营造老年人体育健身氛围

  完善支持老年人体育工作的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老年人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体育部门要与发展改革、民政、财政、文化、旅游、老龄、工会、妇联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合作,研究制定相关保障政策。鼓励、引导各类主体发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业,共同推动老年人体育工作发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老年人体育的宣传力度,倡导在全社会形成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有利于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老年体育工作者的先进典型,宣传无私奉献、志愿服务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讲好老年人的体育故事,弘扬体育精神,传递体育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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